小芳(32)


  「那你呢?」我又追问。
  「你明知的,你要是吃这个醋就不应该叫我去呀!」红梅骚笑,媚目含春!
  「我那敢吃醋,我怕你不习惯!」
  「有什幺不习惯,比以前还刺激!」
  听红梅这幺说,我也比较放心。
  这心一放又十五年,其间红梅曾经表示要把小芳接来深圳,但是这是没用的,柔柔认为我根本不需要申请『回乡证』!
  这精明的女人!我和红梅联络也是敢用行动电话的。
  Roson兄以及那位身在中国大陆经历过『那个年代』的网友,我知道你们很同情小芳,其实我又何尝不是!
  最近,我有想过再通过红梅去替小芳办理『香港七日游』,但申请需时,看来我是来不及把那久别重逢的经过写在这里了!
  水龙吟兄阅文后,慨叹叁春感情,不辞而别,未免太薄情寡义!
  唉!须知外无,内有派,那时走个后门儿也未至九十年代之光明正大,未拿到出国证,总是成行未定,一有证件在手,犹惊事有变故,人人都第一时间抢闸跳过深圳河,正所谓鲤鱼脱出金勾钓…… nvwang.icu
  有人迟了两小时出境而在海关前被截回,有人差一天入境丧失居留权,现实如此,怎不教人如惊弓之鸟,本来我亦不懂这些,但家姐知情,催我怆惶而逃!
  我已经透露出不该透露的私隐了,知情者请别勒索我,我没钱,我老婆柔柔才有!
  绑架柔柔?
  谢谢!那我就会去办理『回乡证』。
  尽管睡在软软的床褥,我也忘不了那有点硬又不太硬的木版床……
  唉!不好笑的笑话莫提了!
  或者山川灵秀凝就的小芳,在山村生活才是如鱼得水!
  愿所有的小芳都晚年幸福吧!
  故事中的情色是假的,但许多情节是真的,为什幺把故事写成情色,因为情色小说容易民间流传,既然情节和情色都令某些人不悦,不如炒成一碟,为了忘却的记念!
  将历史的伤痕情色化,的确对不住万千悲惨遭遇,但唯有藉情色文学不可否认的独特地位和生命力,让一些前人的事,告予后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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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原来写了四集,野马兄,抱玉轩兄建议多发挥一些,所以有第五集。
  Roson兄提醒我应当给不明白那时之情况的年青人说明那时的实际现实状况,故有这《小芳》后记。
  临贴出前夕,又收到一位不愿透露名号之同好的信件,他正是当年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他再度提供了一些真实的资料,可惜本文已经欠大家太久了,故事结构也已经确定,难以再作大辐度改变,唯有将本文草草奉献。
  故事虽然不是直接发生在我身上,但那幽幽史实令我在写作时全神投入……
  很抱歉我不能把悲剧改写,但今天的故事也终成为昨天,愿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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