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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公主作品集(金莲春梦)(102)


6、婆母为什么给我洗脚
记得那是1998年夏季,阿奴的妈妈陪着他妹妹来连待产,一住就是二十余天,我那时正是副处级调研员,大量的财务调研和投资调研,均由我负责,忙的不可开交。阿奴在他妈妈和妹妹来到不久,就到马达加斯加出差考察了。
8月5日,他妹妹住进了妇产医院,家里的小保姆我让她去医院照顾他妹妹,并在医院外面的饭店预定了饭。8月6日他妹妹产下一个男婴,我到医院去看过,一切正常。8月7日我下班(那时我还没有专车)坐机关的通勤班车回家,刚进家门,手提包还没放下,老太太就要去给姑娘送饭,(自己熬的小米粥,煮鸡蛋)我对她说:「不用送了,饭我都订好了。」老太太执意不肯,非要去送。你想,黑灯瞎火的,老太太又人生地不熟,我能让她去吗?无奈,拧不过她,只好对他说:「算了,我去吧!」接过保温饭盒,自己忍着疲劳和饥饿,转身去医院送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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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医院一看,她俩已经吃过了,乳鸽参汤,鸡蛋还剩下许多。我放下饭,说:「老太太非要给你送饭,我没让她来,你吃点吧!」他妹妹说:「谁吃她做的,就知道小米饭。」正说着话,护士推着婴儿车进来,让有奶的产妇,给婴儿喂奶。看着她们报着孩子的幸福样子,我的心在发抖,我也是一个女人,我也有做妈妈的权利,为什么?老天不让我生一个孩子。我爸爸最喜欢孩子,是谁剥夺了我做妈妈的权利,是阿奴。这个看恶的臭奴隶,看似身高马大,实是废物一个。我坐不下去了,告辞出了房门,酸楚的眼泪在我明亮的大眼睛中涌动。因为医院已过探视时间,大楼梯锁上了,留下了一个小便门,楼梯又陡又暗,偏偏我又是一个喜爱穿高跟皮鞋的人,眼睛还含着泪花,一不小心自楼梯上滚落下来,钻心的疼痛,伴着委屈的泪水,再也忍不住地掉了下来。
在路人的帮助下,我在医院拍了片,发现左手粉碎性骨折,接了骨,打上石膏回到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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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正是夏季最为炎热的时候,我白天还要上班,(骨折后我在家仅休息了二天)晚上到家,身上汗迹淋淋,我虽然没有洁僻,但是我自小养成的习惯,让我这样简直无法入睡,浑身难受。老太太看到后,就主动的给我洗脚、擦背,直到她儿子阿奴回来,这就是事情发生的全部经过。
7、我鄙视阿奴,赞赏网友的观点
网友说的有道理,我同意。「一个人真正值得敬佩的,是他为了达到自己的理想和目标而不断奋斗、进取和拼搏的精神,而并不是她的出身」。人不能没有骨气,这正是我鄙视阿奴的地方。同好现在都知道,我是高干家庭,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已经去世了,我是在爷爷、爸爸、老保姆的呵护下长大,说实话我上大学前,我自己都不会穿球鞋带,上高一的时候,保姆还为我洗脚,即使是上大学,家里还专门为我在校外租房子,雇保姆服伺我,这能怪我吗?虽然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但是那不是我们自己造成的,更不是我能改变的,一个柔弱的小女子,能够和他们抗衡吗?我也不是没有抗争过,可结果呢?还不是以我的失败而告终吗?就拿同阿奴的婚姻来说吧,家里当时不同意,我以死抗争,最后终于和阿奴结婚了,你说我是成功了?虽然具有了夫妻的名分,有夫妻之实吗?每当我想同房的时候,就不自觉的想到了性爱商店卖的自慰器,有何趣味而言。做为一个称职的丈夫能够忍受自己的妻子当着他的面同他人玩这种游戏吗?如果他真如站长所说的那样是一个努力拼搏的人,他何苦死缠着我不放,宁可做我的奴隶,甚至为讨我高兴,给我找男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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