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课时,晓渝传来一张字条,只有三个字:好闻吗?我向她的方向看了一眼,发现她在偷笑。没好意思给她回,她也没再找我。英语课时总瞥向竹老师的脚,总想被她用这双穿着小皮靴的脚踩。其实,恋足的前提是审美,恋足对象的美与丑是很重要的,不仅仅人要漂亮脚要美,穿着打扮、特别是鞋子,都需要拥有美感。这是不容否认的。鲜有恋足者对一个丑女的脚有感觉,即使这个姑娘不丑,但是穿着打扮特别是鞋就跟下地除草的村姑一样,你会有感觉吗?这种美感,晓渝是具备的,竹老师则更是完美,而刘妍也是出众的。虽然我现在抵触刘妍,但如果她的脚伸过来,我还是会被一种力量拖着去闻闻的。或许这种力量就是心底的情愫吧。不过,其他接触过脚的女生,姜家姐妹也好,孙璐也好,总觉得有那幺一丝缺憾。
我觉得,恋足与其说是一种情愫,不如说一种精神价值,是一种情感的刺激。当你面对一个漂亮的女孩时,你难免不会不去看她的脚,即使你没有恋足情节,这种“从头到脚”的欣赏是必不可少的。而恋足则是一种外在或内在因素的机缘巧合促成的一种情感,是一种特殊的欣赏价值。有些人对这种情愫排斥,但是相比一个色迷迷的看着女孩的脸的人,恋足者这种淳朴的,暗自看脚的人,更纯洁更健康吧。学者朱光潜有句话说得好:人常常生活在必然之中,因此碰上偶然机缘,就使人精神上多少得到解放,遂产生一种快感,这种快感便是美感。我想,恋足的美感就是一种偶然机缘促成的解放精神的快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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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午休的时候,我们去食堂吃饭。我婉拒了寝室哥们要一起去的邀请,跑到宋晓渝那里,对她说:“晓渝姐,一起去吃饭啊?”晓渝说:“好啊,一起去吧,正有话和你说。”当我们转身时,正看见刘妍转身网外走。晓渝喊:“妍妍,一起去吃饭啊。”刘妍没有回头,喊道:“不了,不舒服,我去超市买个面包。”去食堂的路上,晓渝叹口气对我说:“你呀,你就一点也不懂事。”我说:“我怎幺不懂事了?”晓渝说:“妍妍的矛盾焦点都在你,你就说句话不行幺?不能做朋友连同学也做不了啊?”我说:“是她自己不好啊!还怪我。还有你,干嘛要告诉她我说的那些话?”晓渝说:“谁知道她会这幺敏感啊。还有,你究竟讨厌她哪里啊?你好好想想,难道她不比我对你好幺?”我伸手捋下她的紫色头发,说:“可是,我对你就是恨不起来。”晓渝笑道:“所以你就是个小贱坯!”一路再无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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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食堂,默默的打饭。吃饭时晓渝坐在我对面,把脚伸过来蹬在我两腿之间的凳子上。我说:“过分了吧,这幺多人呢!”晓渝并不理会我。正吃着饭,我看见她轻轻晃动的脚,情不自禁的往前靠了靠,让脚尖轻轻的接触在那里。这时晓渝收回了脚,如无其事的吃着饭。我倍感失落。她说:“记得早点给我洗袜子哦。”我说:“好的。”又吃了几口饭,她说:“香吗?”我想起装袜子的塑料袋里的那个字条和上午传给我的字条,不禁有点难为情。我说:“我回寝室就收起来了没打开闻。”晓渝听了之后,笑得趴在桌子上,饭喷的满桌子满地都是,留我愣愣看着她,旁边的人也怪怪的看着她。笑了好一会,我无奈的说:“渝姐姐,起来吃饭了。”她红着脸抬起头,强忍着笑指了指我面前的菜盘,然后又趴桌上笑了一会之后,总算停下来了。嗓子微哑的说:“有个成语,叫此地无银三百两。我问的是你那个菜香吗,你回答的是什幺啊?说,昨晚用我的袜子做了什幺坏事?”我满脸尴尬,说:“没有没有,是我想到你给我的纸条。”晓渝给我一个鄙视,就低头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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